
市规划局副局长叶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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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虎网报道】从今年起,我市计划开始实施为期三年的民国建筑保护和展示利用行动,从速制定措施,切实保护和合理利用优秀近现代建筑。这是今天下午,“南京民国建筑保护与展示的新思路”新闻发布会上传递出的信息。
南京的民国建筑在中国近代建筑史上有着独特的地位,1927年国民政府定都南京,使南京成为各类民国建筑最集中的展示地。现存的民国建筑类型十分丰富,按建筑原有的建筑性质可分为十大类型,即行政办公建筑、纪念性建筑、文教科研建筑、宗教建筑、使馆建筑、公共性建筑、官邸建筑、工业建筑、交通建筑、民居建筑。
南京民国建筑现存数千处(具体数目尚待核查),经调查核实的重要民国建筑有248处、320余幢(不含成片民国街区内的建筑数量。如:颐和路公馆区、梅园新村等)。其中相当一批建筑已列入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另外还有一批民国名人故居、外交馆舍正在申报市级文物。由于对非文物类的文化遗产缺乏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措施,有一部分未列入文保单位的民国建筑在道路拓宽或旧城改造中被拆除,也有部分民国建筑所处的环境发生较大改复或使用不当造成的破坏(如随意搭建、设置广告、过度的商业装潢等)亟待整治。
据悉,市人大拟于近期审议地方立法:颁布《南京重要近现代建筑保护条例》,使保护和利用工作有法可依。市规划部门也根据近期和远期相结合的原则,尽快制订“民国建筑保护和展示利用三年实施计划”,确定每年的目标和实施内容。
南京将结合老城环境整治成果,选择民国建筑分布相对集中成片的地段。用三年时间集中有限的财力重点完成沿民国“Z”字轴线(中山北路——中山路——中山东路)沿线若干片区和节点民国建筑的保护与展示利用工程。通过立法保护和三年的实施计划,使南京一大批重要的民国建筑能“保下来、亮出来、用起来、串起来”,打造“民国文化看南京”的城市品牌,使历史资源成为城市资产,更好地提升城市文化内涵,彰显南京历史文化名城的特色,提高城市核心竞争力。